宁波交警提醒: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可能被判入刑
据了解,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因此醉酒骑电动自行车,不可能使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允许的,应给予酒驾者罚款50元的处罚。
不过,宁波交警提醒市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电动自行车并非一定就是非机动车,认定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必须依法鉴定。如果醉驾属于机动车范围的电驱动轻型摩托车,应当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前不久,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特殊”的危险驾驶罪,张某因醉酒骑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被判处拘役2个月15天,并处罚金2500元。这是去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以来,浙江因醉酒骑超标电动自行车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刑第一人。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