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咸阳市秦都交警大队给辖区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姜女士挂上了咸阳市第一个电动自行车牌照,车牌号为00009。据秦都交警大队车管室主任邓江峰介绍,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能办理车牌照,这回参与挂牌的其余两辆电动车因为超重、超速、没有脚踏板,所以不符合要求。他提醒市民,因为非电动车不按规定悬挂车牌将面临着20元的处罚,所以市民购买电动车时不要购买超标车。此外,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申请非机动车登记时,请注意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购车发票以及车辆出厂合格证并缴纳6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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