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起珠海购买电动自行车要登记姓名
1月7日,《珠海特区报》记者在工商、质监、交警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中了解到,今年1月起,各自行车行除有进货台账外,还要有一本销售台账,以登记电动自行车购买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这是珠海市新年以来,“双禁”工作加强源头管理的第一项重大措施。
据了解,受珠海市“双禁”工作影响,珠海电动自行车的销量大不如前。此外,去年11月以来,工商、质监等多部门对各自行车行发出了自行整改通知,要求各车行将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自行下架处理。大部分铅酸电池电动车都超过时速20公里、重量40公斤的标准,取而代之的是符合国标的锂电池电动车。
据介绍,7日,联合检查组来到千达自行车夏美总店检查。销售人员对记者称,由于交警部门打击违法电动车上路的力度加大,很多电动车卖不出去,因而都被转移到中山等地分店销售。不过,检查人员仍在该店找到了5辆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经工商部门检查,该分店营业执照不包含电动自行车业务,涉嫌超范围经营。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