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利州区检察院:自行车撞出首例肇事案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 作者:许丽丽 发布时间:2011-11-24 18:20 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一起自行车交通肇事案。该案提醒人们,生活中只要是违章行为,都有可能造成危害,走上犯罪道路。 据了解,2011年4月16日,被告人熊某驾驶自行车搭乘王某在广元市大街上行驶,与对向而来的由张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熊某本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案为广元市有史以来首例自行车交通肇事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熊某骑车带人是违章行为,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