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起江门市严查超标助力车上路
从7月18日起,江门市超标电动车、汽油机助力车的整治进入处罚阶段。
江门市公安局日前发出《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决定从7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通告,发现超标电动车、汽油机助力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查扣,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处以罚款一百元。
据了解,通告称,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超标汽油机助力车、电动车上路行驶。7月18日起,发现超标电动车、汽油机助力车上路行驶的将一律查扣;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将处以罚款一百元。此外,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处以罚款一千元,并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通告还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进行查处;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
摘编:he; 摘编日期: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