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起沈阳电动车可自愿上保险
5月28日上午,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东大队车管所门前,近百名市民排队办理电动车牌照。据悉,当日起,沈阳市民办理电动车牌照时可以上保险,这种被称为“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险种最高累计赔偿限额为3万元,办理方式为自愿。据车管所非机动车科副科长金伟介绍,沈阳还有几家保险公司正筹划推出此类险种,届时车主选择的余地会更大。
据该保险公司非车险部工作人员介绍,参照机动车保险险种的情况,公司正式推出沈阳市“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及驾驶人员意外险组合服务产品”。它涵盖了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直接损毁及驾驶人员本身意外事故、残疾、烧伤,意外医疗费用,年满16-65周岁人群均可作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5月28日上午,张先生办理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及驾驶人员意外险,成为沈阳第一个上保险的电动车主。
据了解,此次为宣传这一险种,保险公司和沈阳交警支队联合开展服务,市民在交警大队门前就可办理保险。据介绍,未来车主上完电动车牌后,可持本人身份证和行驶证去该保险公司各分公司窗口办理(原标题:沈阳:电动车可自愿上险保费最高50元)。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