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启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年初以来,辽宁沈阳涉及“两车”的交通事故占32.6%,而且死亡人数占了35%。为此沈阳市公安局日前将正式启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进入夏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频率增加,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速快和违法行为突出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多有发生。为此,公安机关决定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落实源头管控。组织警力进行广泛宣传,对郊(县)地区的摩托车及驾驶人逐一登记,督促无证人员和无牌车辆所有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做到见违必纠。通过岗点管理、设卡堵截和巡逻管控,加强整治工作力度,对摩托车走禁行、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电动自行车走快车道、违法载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理。
三是坚持从严处罚。对查处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中国体育彩票走快车道的,一律罚款30元;闯红灯的一律罚款50元。对摩托车进入“三环”以内禁行区域行驶的,一律罚款200元、记3分;对摩托车未按规定安装、未悬挂号牌的,一律罚款200元、记6分;对驾驶拼装、报废摩托车的,一律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扣车收缴;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罚款5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此外,沈阳市公安机关从去年底开始对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目前为止已经收缴并集中销毁5198台。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后车速变快、制动性能差,上机动车道行驶、争道抢行、随意穿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突出,扰乱行车秩序的同时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给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对此,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行不间断的堵控,从严查处人力三轮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件、拆除一件、收缴一件、封存一件。对违法安装动力装置的,对当事人处以30元罚款,并强制拆除收缴、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