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产品发起期中复审调查。该公告称,鉴于中国已取消自行车配额管理、欧盟自行车产业结构调整、自行车部件由铝制取代铁制、自行车部件(免于反倾销措施)进口监控系统负担沉重等因素发生变化,如果继续实施现有反倾销措施可能不再合适,因此决定发起此次复审调查。此次调查将重点评估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是否能够抵消倾销、如取消措施欧盟产业是否继续或再度受损等,从而最终决定是否维持、取消或者调整现有措施。调查还将评估措施排除系统及功效,并决定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整。欧盟对中国自行车反倾销措施由来已久,1993年欧盟开始征收30.6%的反倾销税;1997年经反规避调查,决定建立涉案产品排除系统,监控措施范围之外的自行车零部件;2005年经复审调查,将反倾销税率提高至48.5%;2011年经日落复审调查,继续维持已有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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