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中新江苏网记者从交巡警部门了解到,2011年2月1日之后,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统一到市区车辆管理所及指定地点登记上牌。
常州市自2010年11月15日起,对市区(含武进区,下同)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正常登记上牌,截至目前,已有32万余辆电动自行车成功办理了牌照。为了方便市民登记上牌,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1月31日间市区设置了若干上牌点集中办理上牌手续。2011年2月1日之后,电动自行车统一到市区车辆管理所及指定地点登记上牌。
在此,公安交巡警部门再次友情提醒:尚未办理牌照业务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及时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2011年3月1日起,对驾驶无牌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对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同时依法严格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