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天津购买非机动车须“实名制”
明年元旦起,天津市民在购买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在各个销售网点就可以凭身份证和发票享受到上牌、入网等一次性服务,这是《每日新报》记者从正在开展“津城百姓评公安”活动的市公安局非机动车管理处获悉的一条创新举措。同时,市民现在使用的非机动车,也要在今年年底前,补充办理完上牌和登记手续。据非机动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几大非机动车厂商已经在试行自行车实名制销售。明年元旦开始,凭身份证购买非机动车将作为一种强制性规定正式实施。届时,市民到商场、超市以及专业销售网点购买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必须携带本人相关身份证件实名购买。
据了解,从明年元旦开始,每辆出厂的自行车、电动车也将拥有一个唯一的15位编码,它从车辆出厂、销售一直伴随着车辆。实行实名制购车后,它也将随着车辆进入主人家中,这个“身份证”也将成为证明车辆来源的关键证据。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