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公共自行车需认真规划 积极宣传
近日合肥市交通局表示,合肥的公共自行车将在市级层面统一规划,首批5000辆公共自行车最快在国庆节前后就会亮相。(《江淮晨报》昨日A07版报道)
欧洲很多国家不仅建有公共自行车系统,而且已经实现数字化管理和运营,被称为第三代公共自行车系统。比如在丹麦,自行车变成人们最喜爱的交通工具,540万居民共拥有420万辆自行车,首都哥本哈根约有40%的交通由自行车承担。美国、加拿大也陆续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在国内,杭州等城市的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行状况也令人满意。显然,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良好运行,其意义绝不仅在于方便市民,而且还在于促进一个城市的低碳环保生活,以及借此提升这个城市公共意识水平。因此对合肥的公共自行车系统我们心怀期待。
在此前,安徽大学新校区内曾于2011年9月投放了一批被称为“小黄车”的校园公共自行车,但几个月后运行就中止了。校园内具备公共自行车运行的需要和条件,但运行为何“无疾而终”,这其中反映出的问题很值得我们现在借鉴。就此次合肥拟推出的公共自行车系统而言,我们觉得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把工作做实、做细。
首先是借鉴。已经取得成功的国内外城市的经验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由于国内城市条件相似程度更大,因此国内已经取得较大成功的城市就更值得我们效法。
其次是规划工作。首批投放多少辆?经营层面的“细账”预估得如何?租赁点安排在何处?都需要做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
再一点就是公共意识的宣传。我认为安大“小黄车”计划中止,没有做好宣传是重要原因。你自己买一本书贵吗?很可能并不算贵。但如果你是从图书馆借一本书,那么就意味着你享受了一种公共服务,而同时你也承担了责任,因此你就不应该损坏书,也不应该在书上涂写乱画。这就是公共意识。这个道理看似简单,但其实对不少人还是一道不小的思想意识上的“门槛”。我们批评“小农意识”,其实说的就是缺乏公共意识;现在我们在升学、就业中往往充满了竞争,因此我们可能就因此“遗忘”了公共意识。对于公共自行车系统,仅仅着眼违约惩处,可能很难有理想的效果。
宣传要讲效果。成功的商品广告有时会给我留下印象和回味,其实我们更需要成功的公益广告。较为“宏大”的问题上需要公益广告,公共自行车系统这样的具体问题也同样需要,而且特别需要成功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