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彩票

图片
国际交流

Domesticmarket 国内市场

首页 > 国际交流 > 国内市场 > 新闻浏览

5月14日镇江市交巡警支队就电动车规范管理释疑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余长保、余宽平、王安琪 发布时间:2013-05-16 11:58
5月1日,镇江市区启动为期三个月的电动车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5月14日,镇江市交巡警支队就相关内容开展宣传活动,解答市民疑问。
——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购买?
应当到悬挂有公安局制作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铜牌的正规经销店,购买江苏省经信委公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上的电动自行车。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正规经销店有90余家。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何上牌?
目前,镇江市电动车正规经销店,一律实行带牌销售。对于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交巡警部门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从5月20日起至6月20日在东吴路梦溪路口、天桥路南门外大街路口、中山西路朱方路口3处交巡警执勤亭,以及行政服务中心车管窗口设置电动自行车上牌点,为市民办理牌证。市民办理上牌需携带所购的电动车,提供身份证、合格证、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牌证工本费6元。
——电动车违法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醉酒驾车等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一款的规定,处以五十元罚款;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驾驶人年龄不符合规定、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服从交警指挥、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等行为,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二款的规定,处以二十元罚款;对于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阻碍执行任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摘编:hejuelin;   摘编日期: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