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质监局通报电动自行车产品抽查结果:合格率93.6%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6月14日通报了2012年电动自行车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34家企业的47组样品,其中3家企业的3组样品不合格,合格率93.6%。
本次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全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目前安徽电动自行车获生产许可证企业共57家,本次实际抽查企业34家, 另23家企业未抽查到样品,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或注销或变更或停产。
抽查中发现,标称安庆市绿健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航”(标称规格型号:TDR005Z小金牛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12.02.10),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的要求项目不合格;标称阜阳市浩瀚机车有限公司 生产的“快乐阳光”电动自行车(标称规格型号:TDRKY-01Z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11.08),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的要求项目不合格;标称安徽法姬娜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法姬娜”电动自行车(标称规格型号:TDR007Z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12.03.19),最高车速、干态制动距离、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功能、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的要求项目不合格。
本次还跟踪抽查了2011年第2季度抽查的2家不合格企业,两家企业样品均合格。
摘编:hejuelin; 摘编日期: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