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市民何女士因违规使用株洲公共自行车,领到了一张处罚单。这是株洲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投入运行以来,对市民违规使用行为开出的第一起处罚。
据悉,9月8日8时许,健宁公司工作人员接到市民举报,称白鹤园小区门口有一辆公共自行车,整晚未锁也未还,且无人看管。健宁公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市民举报属实。工作人员通过公共自行车租赁后台管理系统,查找到借用该车的是一位何姓女士。何女士回忆,9月7日晚,参加完同学聚会之后,在天元区法院站点租车回家,因家中小孩吵闹,就将车放在保安室门口,忘记将车及时还到租赁点上。因为该市民长时间占有、不及时归还的行为,造成车辆不能提供给其他市民循环使用,并存在被盗、遗失的隐患和风险。健宁公司对其采取停止租赁权1个月的处罚。据了解,何女士表示完全愿意接受处罚,并作了书面检查,为自己的行为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