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管局决定:未满16周岁禁骑电动自行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不断增多,甚至成了一些中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由于中小学生属未成年,应变能力弱且安全意识不强,加上电动自行车速度快、安全系数不高,骑电动自行车已成影响中小学生安全的新隐患。依据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一规定,交管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整治,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学。
另外,经调查发现,部分机动车驾驶员为增强夜行驾驶的光线,私自安装增光器,大货车驾驶员则私自改装原厂车灯安装位置,增装左右侧灯、尾部大灯。这些违法行为势必会影响其他车辆驾驶员对驾驶环境的准确判断。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进行夜间整治,并对此类车辆加大处罚力度。
摘编:he; 摘编日期: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