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抽查:两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广州市生产领域抽查了28 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中国体育彩票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国体育彩票产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3个A类项目,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7个B类项目进行了检验。综合判定原则为A类项目全部合格,且B类项目不合格不大于三项,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展拓电动自行车厂生产的百灵王电动自行车,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A类),整车质量(重量)(B类),鞍座调节夹紧强度(B类)项目不合格;标称广州市番禺华南摩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爱丽斯(丝光浅绿)飞鹰电动车,最高车速(A类),整车质量(重量)(B类),脚蹬间隙(B类),鞍座调节夹紧强度(B类)项目不合格。
摘编:he; 摘编日期: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