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自行车由“全部禁止”转为“以限为主”
禁或不禁电动自行车,都有相当广泛的民意反映。据悉,在相关条例草案出台之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就是否“禁电”,向社会各界征集民意,是一个很好的示范。一方面,此举充分满足了市民表达诉求的需要,另一方面,有多个行业的代表和许多市民发去建议,希望对快递等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网开一面”,这样,不同的民意得以汇集,为后来的决策打下了坚实基础。可以说,电动自行车“禁改限”的过程,就是广听民意促进公共决策合理化、科学化的过程。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