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律师建议:制定超标电动车回收处理制度
近日,在《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场,不少陈述人提了不少建设性建议和意见。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廖晖建议,建立超标电动自行车、废旧电动自行车和旧电池回收制度。
廖晖表示,可以借鉴家电以旧换新的办法,制定超标电动车、废旧电动车和旧电池的回收处理制度,加快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淘汰步伐,建立废旧电动自行车和旧电池的回收途径。家电与电动自行车都属电子产品,产品中使用了一些稀有金属,这些产品丧失使用价值后,按普通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会给自然环境造成破坏,而且稀有金属是有限和稀缺的,因此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旧电池,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同时对保护国际旅游岛的自然环境,意义重大。草案中给予超标电动自行车两年的临时通行许可,驾驶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而目前路面上行驶的大部分都是超标的,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后如何处理,草案没有解决;另一方面,废旧电动车大多灯光或制动等不全,存在安全隐患;旧电池则会带来环境问题。
廖晖还建议,赋予交通协管员一定处罚权。本草案可赋予交通协管员对无牌行驶、超标电动车无证驾驶等一些明显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并对处罚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廖晖认为,从实际情况看,单靠交管部门中国体育彩票行驶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难以实现。一方面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另一方面违规行为非常普遍,赋予交通协管员相应的行政处罚权,能够有效缓解交管部门的管理压力,更好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