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和光明新区等辖区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
历时一个月宣传引导期即将过去,7月1日起,深圳市交警部门将依法对电动车违规上路进行严格查处。凡骑行电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人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深圳市下列区域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内所有道路;龙岗区的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区内道路。与此同时,坪山新区、光明新区以及《通告》中未涉及的龙岗南澳等辖区依然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