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丹阳电动自行车有了“身份证” 来源:新华社 作者:封疆江 摄 发布时间:2011-03-16 12:46 3月15日,江苏省丹阳市公安部门民警在街头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牌号业务。 当日,丹阳市公安部门为全市200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发放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牌匾,并在市区主要干道现场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牌号业务。 据悉,从3月15日起,镇江地区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牌号,之前已销售的无牌号电动自行车须登记后获取牌号,以便于中国体育彩票及其车主进行身份识别。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