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质监2010年第3季度抽查电动自行车合格率90%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代步工具,具有操作简单、舒适轻快、价格适中等优点,已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拥有广泛的大众市场。为了了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状况,安徽省质监局于2010年第3季度组织对全省电动自行车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在安徽省生产领域及合肥、蚌埠两市流通领域共抽取样品60组,其中生产企业29组,流通领域31组,经检验,合格54组,抽样合格率为90%。其中,在生产领域抽取的本省企业29组产品全部合格,生产领域抽样合格率为100%,在流通领域抽取的样品有6组不合格,流通领域抽样合格率为80.6%。
二、质量分析
根据《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督抽查细则》,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共21项,涉及不合格项目有12项,分别是: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脚蹬间隙、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百公里电耗、轮胎宽度、反射器和鸣号装置、前后轮轮辋与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说明书的要求,除最高车速和制动性能为否决项目以外,其它项目分别是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