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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发出消费提示:购买电动自行车谨防假牌假证

来源:搜狐 作者:上海商报 发布时间:2012-03-22 14:27

上海市工商局于321日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购买可以上本地牌照的产品,选购带牌车辆时,应检查牌照是否真实,以防购入假牌假证车辆。

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等单位正在联合开展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执法行动。经过前期的宣传引导工作,不少生产厂家已对部分涉嫌超标车辆进行了召回,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积极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记录等质量管理义务。但仍有少数经营企业存在无照经营或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情况。

因此,工商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购买可以上本地牌照的产品,并注意核对车型。通过上海自行车协会网站查阅,所选车型是否获得上海公安部门非机动车的上牌资质。选购带牌车辆时,应检查牌照是否真实,以防购入假牌假证车辆。

与此同时,还应查看产品的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合格证或吊牌应有“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标志;标注的商品名称应为“电动自行车”;并注意选购近期出厂的产品,因为电池长时间放置,会影响电池的实际容量和循环寿命;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选购有良好售后服务的产品。

最后,还要注意检查产品装置,是否有脚踏装置,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查看整车外观,油漆、电镀等表面涂装处理的零部件应色泽均匀,光滑平整,塑料件不应有裂纹;再看整车装配,各紧固件应紧固,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不应与其他固定件相碰擦,对称件应与整车左右对齐。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