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禁止走机动车道
11月14日,襄阳交警部门公布市区“四车”管理措施:电动自行车禁止走机动车道,城区14条主干道对正三轮摩托车、人力货运三轮车限行。12月1日起,管理措施正式施行。“四车”是指正三轮摩托车(俗称摩的)、人力三轮车(含客货运三轮车)、电动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两轮摩托车。近年来,在中心城区和主干道,“四车”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引起市人大高度重视。为解决这一问题,交警部门先后拟定3套管理方案,经报市政府同意,“四车”管理措施正式出台。
措施规定,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禁止走机动车道;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违反交通信号、逆行、走机动车道、乱停乱靠、非法营运;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客货混装、载物超长超宽超高。
同时,城区14条主干道将对正三轮摩托车、人力货运三轮车限行,限行时间为上午7点至晚上9点。具体路段为:东街、西街、南街、荆州街、檀溪路、长虹路(三九酿酒厂路口至白马广场路口)、人民路(老汽车站路口至工业区路口)、前进路、大庆路、解放路、长征路、丹江路、春园路、中原路(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的除外)。
交警部门提醒,对于“四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从严处理。对不服从管理者,公安机关将按规定予以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拘留。
摘编:admin; 摘编日期: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