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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协会建议:电动车过渡牌照和销售源头要两手抓

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 作者:杨兴、赵威 发布时间:2013-05-11 21:32
5月10日,辽一网(华商晨报)刊登“沈阳警方公布电动自行车号牌样式”文章。文章指出,一份电动自行车上牌通告引发了沈阳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车商们和市民关注。沈阳市自行车协会电动自行车委员会主任孙学敬表示,协会将配合公安和工商等部门,将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车引进沈阳市场。为此,协会建议:过渡牌照和销售源头要两手抓。

据了解,沈阳市区内电动自行车年销量在4万辆左右,每年都在保持增速,行业从业人员约5万人,近两年,超重超速电动自行车正逐渐退出市场。据悉,在技术性能方面,沈阳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条件”有三个重要指标: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上述指标主要参照了电动自行车的老国标。沈阳市自行车协会赵瑞敏会长表示,如果按照老国标要求,沈阳有70%的电动自行车都不是合格产品。
孙学敬坦言,有关部门为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的初衷是好的,但政策实施应该有个过渡期。孙学敬建议,对于市民已经购买不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有关部门应为其办理过渡牌照,并设立淘汰期限;在销售终端,有关部门应在源头上控制不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销售。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备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经过多次修改后,有望在今年年内出台。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