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27日深圳新闻网(晶报)记者报道,5月26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在今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期间,在全市大部分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深圳市交委同时表示,将及时调整、布设公交线路,进一步完善、满足限制电动车通行后市民的公交出行需求。
据悉,为给深圳市民缓冲时间,深圳市交警局决定自6月6日至6月底为宣传引导期,对于违法违规上路的驾驶人侧重以教育、引导、宣传和劝阻为主,自7月份开始严格依法进行管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如果当事人拒绝缴纳罚款,交警可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据了解,目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50多万辆,但使用者争道抢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