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8日起市民可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车功能
6月25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到,从本月28日起,市民可在兰州公交集团IC卡中心各充值点、部,持市民卡或公交卡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车功能。
据了解,由兰州市民卡公司发行的市民卡(含公交集团发行的普通卡(A卡)、成人卡(B卡)、学生卡(C卡)、优惠卡和老年卡(D卡)、伤残军人和一、二级残疾人等持有的免费卡),可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同时,由于兰州公共自行车租赁实行实名制,以往办理的不记名卡不能开通自行车租赁功能。
凡年满12周岁(含)至70周岁(不含)、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均可持市民卡或公交IC卡,在公交集团IC卡中心各充值点、部开通租车功能。办理时市民需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每张市民卡需缴纳300元诚信保证金(不计利息)和一定消费余额(每次充值最少20元,消费余额低于3元时不能租车),并仔细阅读兰州公共自行车租车业务申办协议并签字后,即可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车功能,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只能办理一次。
据悉,兰州公共自行车实行1小时免费制,市民刷卡租车后,只要在1小时内交还车辆,即可免费使用。此前,兰州公共自行车一期项目首批100个停车点已经建成,信息网络系统也于近日安装完成。记者从公共自行车公司了解到,目前网络系统运行商和其他软件提供商正在进行联合调试,该公司还将于26日起组织人员在首批网点进行满负荷调试,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为试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