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环保出行促进再就业 让绿色自行车骑得更远
2009年9月,池州市在全省首吃“螃蟹”,通过招商模式引进免费公共自行车项目。项目运营近6年,总体上得到了各方普遍认可,但在2013年10月到2015年5月期间向市民收取200元押金的做法引发市民热烈讨论和反响。据了解,这期间办卡量仅为2700张,此前所办卡全部被停用,因此资源被严重浪费。今年自6月起,有关方面决定不再收取押金并退还市民办卡所交押金,市民将再次骑上不需交押金的绿色免费自行车。
便民环保出行
每天早晨7点多钟,家住汇景花园的居民陈旭早早来到小区门口公共自行车站点,拿出租车卡,很快就领到一辆自行车,骑车上班了。如今,在池州市城区,一辆辆公共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别致的色彩特别显眼,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池州城区不大,骑自行车是最好的出行方式。我从这里骑到秋浦花园的站点还车,下午再从那个站点租车骑到这儿,方便得很!”陈旭说。说话期间,该便民站点的自行车就租出去一大半。
2009年9月,池州市在全省首吃“螃蟹”,通过招商模式引进了免费公共自行车项目。项目运营已近6年时间,池州市开通公共自行车免费租用以来,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拥护,自行车数量在不断增加,租赁站点也在不断扩展。“便民自行车已经完全融入老百姓的生活,可以说是出行的最佳工具,看到有人破坏我们都会及时阻止。”一位经常租车的市民告诉记者。过去,池州街头有“两多”:非法营运摩的多,私人自行车被盗多。但自从启动便民公共自行车项目以后,自行车被盗现象大幅减少,摩的生存的空间也日益缩小。
社会效益明显
张大姐在城区一自行车站点做管理员已有几年时间。“以前没有收入来源,家里生活艰难。公司招人优先选择我们这些40、50人员,还给我们买了保险。”张大姐感激地说。目前,池州主城区67个自行车站点上,共有134个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池州市不少自行车修理行也得到不少业务,原本另谋职业的从业者们也迎来新的机遇。
据悉,池州市在公共自行车推行之前曾进行过调研,最终确定以人工方式管理站点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对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考虑,站点由经营初期的50个扩展到目前的67个,以每个站点2名维护人员计算,仅站点解决的就业就有134人,并且为其购买社保,大大解决了下岗再就业人群的生存压力。
经营受到非议
自公共自行车推广以来,经营中遇到不少难题,例如出租西街口、秋浦花园等繁华路段的站点棚屋受到市民热议。自2009年9月推广使用公共自行车项目以来,由于部分自行车已逐渐破损,池州市决定陆续更换,首批1000辆新车于2013年10月份投放街头,此次新车投放之后,本市市民借车需要重办新卡,且与原来免费办卡不同,这次需交200元押金,当年年底老卡便被停用,也正是这200元押金导致一段时间内办卡量骤降,从2013年10月到今年5月底之间的办卡量仅为2700张,因此公共自行车资源被严重闲置。社会上对公共自行车的评价开始有批评声音,认为有违免费和公益的初衷。但据公共自行车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事实上,这是经营公司的无奈之举。
市行政执法局派驻绿色自行车经营公司的陈友明介绍:“经过几年的运行,我们发现恶意破坏、偷盗自行车的很多,因此在新一批价值600多元的新车投入运营时,为保护新车安全,当时就提出,市民借新车需要重新办卡,且需要缴纳200元每张的押金。实行了一年半多时间,他们发现这大大挫伤市民办卡借车的积极性,导致公共自行车IC卡办卡量、使用率大大下降。因此,最近他们经过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取消押金,从今年6月开始办卡本地户口仅收10元工本费,目前效果很好,6月1日至6月24日已办卡2138张,快达到2013年10月到今年5月底之间的数字,希望未来自行车使用率能够提高。”
除了自行车被损毁严重,如何使站点更好地创收也是一个难题,目前以站点广告和出租闹市区的棚屋为主要收入来源,存在不稳定性。“目前,相关费用由政府和经营公司五五分摊,政府每年投入约200万,经营公司靠广告、出租棚屋为主要来源,目前2700辆自行车的更新维护、人员工资、pos机的更新维护都需要资金支持。希望市民对自行车相关站点的经营表示理解,毕竟企业需要生存。”陈友明介绍。
今年年底或增至83个站点
随着城市扩容和旅游城市建设的需要,池州市将继续增加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届时市民可在更多的地方借到自行车。据悉,池州市将由现有的67个站点新增到83个,新增的16个站点会向平天湖、站前区、开发区延伸,将探索试点智能化租赁平台,届时市民可实现全智能租车服务,并且能够骑得更远。
据介绍,池州市市民要想租车的话,可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租车IC卡。只要有了IC卡,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可在任何一个站点租骑自行车,便民自行车提供限时服务,每次不超过4小时。
可临时租车。公司决定开通临时租还公共自行车的“绿色通道”服务,本地市民及外地游客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站点登记,并缴纳100元押金,由站点管理员开具专用收据并标明用车时间,方可借车。收据由借车人自行保管,用车归还时经站点管理员检查无误后凭有效证件和收据退还100元押金,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的,则按公司赔偿标准予以赔偿。免费租车使用时间为2小时,超时部分按每小时2元收取违约金,租还车须在同一站点借还,不能通借通还。
另外,办理退还原诚信卡押金于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在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座307室集中办理(办理时需本人携带押金收据、诚信卡、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的市民后续可继续来该地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如收据丢失,持卡人可提出申请,待公司调取原始收据核实后退还。对退还押金后仍需使用诚信卡的市民将收取办卡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