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超标电动车将不允许上路
据长春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介绍,那些时速超过20公里的、重量大、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即日起在长春市将不允许上路的,一旦发现,则将予与处罚。据悉,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并不用上牌照,走非机动车道。而不符合规定的,则不能上摩托车牌照。长春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即日起,将加大对电动车的处罚,如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将现场予以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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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