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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交警乡镇宣传《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来源:新广网 作者:谭丽兰、陈吉 发布时间:2013-04-27 11:32
4月1日以来,云南省建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辖区14个乡(镇),积极开展《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宣传活动,确保电动自行车落户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4月以来,建水县城区电动自行车落户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中,两个电动自行落户点每天来落户的人络绎不绝,县城区的居民接受并配合电动自行车落户工作的开展,但辖区的乡(镇)农村居民却意识淡薄,难以接受。为确保《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配合好建水县“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宣传工作中,建水县交警大队的每个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交警中队,在农村开展宣传《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工作。宣传活动利用辖区村委会设置宣传橱窗、粘贴宣传简报,将宣传单发放至每家每户,并讲解了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的好处、解答村民提出的相关问题;同时在赶集天深入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地方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提出的疑点、难点问题。
据悉,宣传活动中,共发放传单4000余份,粘贴标语400余张,使农村群众了解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意识到将电动自行车纳入管理的必须性,进一步推进了建水县电动自行车落户工作的开展。
摘编:admin;   摘编日期: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