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超载货车撞上横穿马路的自行车人身亡(事故同等责任)
2013年1月4日6时45分许,冯××驾驶粤GK3828号轻型自卸货车,载水泥超载30%以上,沿海甸二西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至该道路佳华火锅店对面路段时,与骑着自行车由北往南方向斜穿机动车道的符××发生碰撞,造成符××受伤,经海口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当日身亡。
海口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冯××驾驶自卸货车(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严重超载是导致事故的原因,当事人符××骑着自行车未从过街天桥通过,而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同样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综上所述,海口市交警支队根据相关法规,认定当事人冯××、符××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摘编:hejuelin; 摘编日期: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