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要被罚
截至7月20日,全市共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124911辆,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8月31日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不再办理超标电动车登记业务,自9月1日起将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在此,宜宾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宜宾本地户口请携带暂住证明)、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到指定地点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因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历凭证以及车身上未打刻车架号,但所有人能确认来历合法并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可正常办理。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