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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望在10月出台

来源:浙江在线(绍兴网) 作者:梁易辉 发布时间:2012-10-16 13:23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望在10月出台,超标电动车或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购买和驾驶超标电动车,可能面临上牌、考证等难题。对此,绍兴市的商家和电动车消费者都开始谨慎起来。
10月15日中午,绍兴市区城南的一家电动自行车行里,面对各种型号的电动车,新绍兴人夏延吉陷入了纠结之中:他在亭山的工厂上班,路况好、车流量不大,选择一辆体积较大、速度较快的电动车会比较方便。但随着各种新规的出现,驾驶这类车辆,很可能需要上牌照和考驾照。这对他来说比较麻烦。
他的忧虑,也是绍兴市大量已购和即将购买超标电动车的市民的忧虑。根据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9月底,又有消息称,《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最快会于10月出台,届时浙江省的电动自行车将按此标准执行。
这些新规的出现,将搅动整个电动自行车市场。记者调查了市区多家电动车商铺,发现这些店铺销售的,普遍是应该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的电动车。还有一些,时速甚至超过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轻便摩托车。在鲁迅东路的一家店铺,记者看到,好些电动车仪表盘上标注的时速是每小时80公里
“这些天来选购电动车的市民,打听超标电动车是否会面临上牌难、是否需要考驾照才能上路的,还是比较多的。”延安路一家店铺的销售员说,新规的酝酿和出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店里的生意。而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是否会造成更大冲击,很多店主不置可否。“至少目前,这些车子上防盗登记牌还没有困难。”一位女店主说。
这些店主普遍认为,目前市场上电动车的车速、车重还是符合消费者的需求的,因而,这个谈论了多年的管理办法,是否最终会“重拳出击”,还是个未知数。“大不了到时候多进一些符合规定的,少卖超标的车子。”有店主说。
摘编:hejuelin;   摘编日期: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