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是当务之急
几年前,有朋友在美国访学时因自行车灯不亮而被警察起诉到交通法庭。当时,朋友对警察很有意见,他大声争辩:“凭 啥?在中国,自行车不需要安灯!”警察看他一眼:“你们那里怎么样我管不着,但这里需要!先生,这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
朋友当时觉得警察有些小题大做,首先,这里有专门自行车道,一般情况下,不可能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也就是说危险性比中国骑自行车要小,安装车灯似乎没有多大必要;其次,美国骑自行车者必须戴头盔,而在中国只有骑摩托车才要求戴头盔,大家觉得骑自行车戴头盔纯属多余。但人家警察不听他这一套,照旧给他签发传票,经过庭审,法官宣判要求他整改,给自行车装上车灯,装好之后通知警察检查。检查那天,朋友很是不满,当着警察嘟嘟囔囔,嫌他们事儿多。警察说:“安灯的重要性你都知道了,在黑暗里可以照亮道路,另外,也可以告知周围的人自行车的骑行状况。至于戴头盔的必要性,你可以上网查阅一下,没有作出该规定前,美国自行车骑行者每年因不戴头盔而头部受重伤或者致死的具体数量。虽然总体上这个数量不大,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只要强制戴头盔的规定能够挽救一个致死致残者,就是完全必要的,说到底,这是安全意识的体现。”这番话使朋友很受震动,这件事也提升了他自己的安全意识。
何为安全意识呢?所谓安全意识,就是人们的安全观念,也就是人们对于生产生活中各种有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外在环境条件的一种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人们常说有备无患,对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危及安全相关因素的警醒是防止出现人身事故的重要前提,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是安全意识的淡漠,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某些方面的安全意识不但没有提升,反而有所下降,这就致使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不降反升。例如,我国每年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超过10万,这与机动车的增多有关系,很大一部分事故与司机有关,但也有不少与自行车骑乘者有关。我年幼时机动车很少,那个时候,交通警的一个重要职责是监督自行车骑行者,不允许自行车带人,不允许闯红灯。那个时候骑行者拐弯要打手势,通过车铃提醒他人注意。这些年机动车大大增加,交警把主要精力放到了对司机的规制身上,相形之下,对自行车骑行者的违章则慢慢变得熟视无睹。
尤其是这些年,电动车大大增加,它平均时速快,骑行时没有声音,由于我国没有将其界定为机动车,并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安装车灯,也不要求骑行者拥有驾照,摩托车驾驶者多有戴头盔的习惯,但骑行电动车者鲜有戴头盔的。我所见的一位习惯戴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是我们学校的外教,估计这位仁兄受本国骑自行车要求戴头盔规定的影响,忘了咱的国情,这就显得他卓尔不群。说实话,我真希望咱同胞向这位食洋不化的老外学习,人家才是安全意识强的现代公民。
安全意识淡漠必定使安全受累,按照相关机构界定,所谓安全是一种状态,即通过持续的危险识别和风险管理过程,将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降低至并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因此,实现安全的重要前提在于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公众认识到身边的危险因素,并将相关风险降至最低。如何才能增强安全意识,更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从而在工作生活中做到主动防范、积极防范,最终大大降低各种安全事故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