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沙部分电动自行车仍可上牌
长沙交警部门对在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不予备案登记和发放编号牌。但交警部门同时表示,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仍可以上牌。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在40公斤以下,最重要的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这是从外观上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最主要标志。
据了解,新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中规定,对已备案的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临时编号,发放编号牌和行车证;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行驶证方能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接听手机、戴耳机和未带行车证、行驶证的;饮酒后驾驶电动车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加装固定遮阳遮雨装置电动自行车的,一律罚款50元,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暂扣车辆。驾驶加装固定遮阳遮雨装置和未悬挂编号牌电动车的;醉酒驾驶电动车的;电动车搭乘6周岁以下和12周岁以上或者身高超过1.55米人员的,一律暂扣车辆并处200元罚款。驾驶未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至200元,扣车。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车编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至200元,扣车并收缴伪造、变造的编号牌。使用其他电动车编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至200元,扣车并收缴编号牌。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