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1月21日起严整电动车交通违法
2013年1月18日,《南国今报》记者从柳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从1月21日起,将集中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专项行动,严厉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动。据了解,截至今年1月17日,柳州市区上牌的电动车已近43.89万辆,而且还有继续增长的趋势,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也有“看涨”的势头。
而据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统计,2012年柳州市有7名骑乘电动车者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据交警分析,从事故发生的成因和特点来看,电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术、守法、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针对电动车的种种交通违法行为,从1月21日至2月6日,柳州市交警部门将加大对电动车的管理,对电动车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超速行驶和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按照规定悬挂临时标识牌、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临时登记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按相关规定,违法电动车驾驶人当场缴纳罚款的,处罚完毕后放行车辆;拒绝现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车辆,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大队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教育。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