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12月11日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将从严处罚
从12月11日起,宁波全市公安机关展开了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到2013年1月20日,为期40天。其间,公安机关将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拳整治,从严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也被纳入重点进行查处,客运驾驶人有重点违法行为将被通报企业解聘。
据悉,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即货车超载、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三类违法未处”,即5次以上、10次以上、客运车辆非现场违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包括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及污损号牌等;路口交通违法,包括机动车闯红灯、“加塞”,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载物。重点整治车辆及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运输车辆、校车、工程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载物的处20元罚款,未悬挂号牌的处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扣留电动自行车。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