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抽查:10家自行车企业产品不合格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广州市生产领域抽查了21 家自行车企业生产的21批次样品,经检验,有10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对自行车产品的制动性能、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车轮静负荷试验、脚蹬间隙、鞍管、鞍座静负荷试验、链条拉断力、反射器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项目涉及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脚蹬间隙、反射器。
把立管作为把横管与车架的链接件,其最小插入深度要有明确指示。本次抽查中把立管不合格1批次。无最少插入深度或最小插入深度不合格的把立管,消费者容易安装不正确,从而导致把立管的断裂,发生摔伤等事故。出现这个情况,主要是由于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购买减少了加工工序的把立管造成。
车把部件是人和自行车接触的主要部件,承受骑行者的大部分重力,其强度是一项重要指标。在本次抽查中有2批次产品该项不符合要求。车把部件的强度不够,会使骑行者突然失去重心,发生摔伤事故。主要问题:①材料及壁厚不能满足安全要求;②小轮径车辆的把立管长度过大,导致弯曲力矩加大,承受应力能力下降。解决方法:①改进材质、增加壁厚;②使用不等厚壁管加工工艺,增加把立管安全线及应力集中部位强度。
脚蹬间隙不合格表现形式为足趾间隙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时,脚蹬、曲柄选配不得当,或挡泥板安装不正确,导致该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该项检测不合格。
反射器是骑行者夜间骑行的“安全符”,能告知自行车的位置。没有安装齐全反射器的自行车在夜间骑行时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出现该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有些企业对自行车加装反射器要求未引起足够重视。本次抽查中共有6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摘编:he; 摘编日期: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