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湛江再次重申不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性能
近段时间,陆续有湛江市民向“巡城马”提出,可否建议市里公布不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品种和牌子,方便群众知照也即购买及使用。为此,“巡城马”4月24日专门向湛江市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反馈意见并作了咨询,得到的答复如下:
哪些厂家及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也即品种和牌子为不超标电动自行车,仍有待于广东省质监局的认定和公布,目前群众正在使用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尚未开始注册登记,但需再次重申:
不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性能(标准)为:
1、每小时的速度不超过20公里。
2、整车质量(净重)不大于40公斤(80市斤)
3、具有良好的脚踏驱动功能。
4、电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5、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6、制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此外,5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而下月起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展开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检验、临时通行号牌和行驶证的办理,到车管所考取驾驶证(已经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公民可不再考)等工作。也就是说,从下月起,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即摩托车通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必须携带临时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强制保险凭证等证件。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