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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深圳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查扣912辆

来源:新浪网(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余琴、刘明 发布时间:2012-04-18 13:59

415,深圳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缓冲教育期结束。16日,深圳交警对违反“限行”通告的行为进行处罚。截至行动结束,共查获电动车违法588宗,查扣电动自行车912。除规定的特殊行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其余进入限行路段的电动车将被处以扣车及500元罚款处罚。据悉,从416起,在深圳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相关行业“电动自行车用车”不合规也要罚。

据深圳市交警局介绍,特殊行业的申报工作早于3月底开启,对于统一载物货架和喷车身颜色(公共设施抢修类为深黄色,邮政、报刊投递类为深绿色,其他类为天蓝色)是交给每个行业处理。每个电动车限行查处据点都会配备携带式PDA系统,通过即时查询该电动车备案登记时唯一的号码就能知道查询车辆相关信息,判别车辆是否属于特殊行业范围内。

据了解,630日后,深圳市交警部门将再根据2个月的运行实际情况,再次制订长期且相对完善的“限电”方案。另外,深圳市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限电”道路上,除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其中,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并处500元罚款;驾驶超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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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