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深圳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查扣912辆
据深圳市交警局介绍,特殊行业的申报工作早于3月底开启,对于统一载物货架和喷车身颜色(公共设施抢修类为深黄色,邮政、报刊投递类为深绿色,其他类为天蓝色)是交给每个行业处理。每个电动车限行查处据点都会配备携带式PDA系统,通过即时查询该电动车备案登记时唯一的号码就能知道查询车辆相关信息,判别车辆是否属于特殊行业范围内。
据了解,6月30日后,深圳市交警部门将再根据2个月的运行实际情况,再次制订长期且相对完善的“限电”方案。另外,深圳市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限电”道路上,除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驶入。其中,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及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扣留车辆,并处500元罚款;驾驶超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