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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电动车装雨棚罚50元

来源:现代快报(第C4版:生活苏州) 作者:陈超 发布时间:2012-04-28 18:41

根据苏州市人大的立法计划,《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3年初提请江苏省人大批准。426《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苏州市公安局起草的该条例草案已经送苏州市政府审核,条例草案送审稿也开始公示,以期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据悉,针对骑车人,《条例草案》也拟明确不得有使用手持电话、收听便携式音响设备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搭乘人员不得撑伞;不得自行安装雨棚(伞)等装置;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营运活动。如果违反,可能会被处以50元的罚款。

据了解,《条例草案》目前正在苏州政府法制网(www.szfzb.gov.cn)全文公示,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55前通过邮件或者传真反馈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传真:68615448,电子信箱:sz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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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