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电动车装雨棚罚50元
根据苏州市人大的立法计划,《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3年初提请江苏省人大批准。
据悉,针对骑车人,《条例草案》也拟明确不得有使用手持电话、收听便携式音响设备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搭乘人员不得撑伞;不得自行安装雨棚(伞)等装置;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营运活动。如果违反,可能会被处以50元的罚款。
据了解,《条例草案》目前正在苏州政府法制网(www.szfzb.gov.cn)全文公示,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