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昆明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停止落户
《昆明市电动车管理规定》已于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这些办证点分设于昆明市主城区域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交警一至十大队内,以及昆明市十个县(市、区)公安局交通警大队内或对外服务窗口。
对于已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因过户或者号牌、行驶证遗失等原因,需办理转移登记或补牌、补证手续的,属于昆明市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四区的市民,须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属于十个县(市、区)的市民,须到辖区公安局交通警大队进行办理。
交警部门提醒还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市民尽快到办证点登记落户,自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