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小学开学首日 杜绝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学
8月27日开学第一天,南宁市公安局巡警(便衣侦查)支队三大队民警来到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为同学们开讲法治教育第一课,并开展“校园拒绝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活动。据了解,当天上午7时,记者在校门口看到,有个别同学骑着电动自行车来校,后面还搭着另一名同学,车子摇摇晃晃,稍不注意就会碰到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民警见状立即对此行为进行制止和教育,发现其中一位还是未满16周岁的初一学生。校方表示,今后将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同学们也表示,今后要提高安全意识,拒绝骑电动自行车上学。
巡警支队三大队董副大队长称,根据《交安法》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尚未成年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可能在采取紧急措施时会出现不当的处理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据悉,早在2009年,南宁市教育局就已下发了《关于建议南宁市中小学学生不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通知》。学校也向家长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强烈呼吁广大家长、社会各界,配合好学校的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教育和告知学生不要骑电动自行车上学。
摘编:admin; 摘编日期: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