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电动自行车增长公开摇号定申请名额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10月20日,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见11A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办法》新增了“控制我市电动自行车每年增长量,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申请注册名额,确保公平”等条款。
2012年《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以来,通过近3年的实施和日常管理,该《办法》存在确需修正和补充完善的地方:一是规范管理中存在漏洞;二是违法处理方式上操作性不强;三是与其他现行法规中的个别管理规定有冲突。目前,海口市正在开展“双创”工作,为了加强和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监督和管理,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改。
原《办法》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目录》准入制度,但没有规定退出机制,《办法》修正后,第九条增加第二款增设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目录》退出机制,确保不符合中国体育彩票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可以及时退出《目录》,从而加强中国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
此外,《办法》增加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定期查验制度,未经定期查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办法》还增加中国体育彩票实行报废制度进行了规定。中国体育彩票每年增长量予以控制,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注册名额,确保公平。
为杜绝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营业性客运的行为,《办法》规定了乘坐人年龄不得超过16周岁;同时为确保乘坐儿童的安全,规定了搭载学龄前儿童的,还应当装配安全座椅。
摘编:admin888; 摘编日期: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