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3月20日开始禁止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统一部署。2019年3月20日开始禁止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交管部门将上路检查,对驾驶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人员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扣留非机动车等相应处罚。
警方提示,如果您的电动车还未上牌照,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尽快到最近的派出所登记安装牌照。无本市户籍的车主也可持身份证和购车发票办理。车辆属拼装改装,或车辆长度超过1.85米的,一律不予办理。4月15日起,将停止临时牌照(黄色牌照)的登记。
摘编:中自协; 摘编日期:20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