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起宜昌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牌
电动自行车不仅要符合国标,还要经得起宜昌地方的审核才行。12月20日起,宜昌电动车管理实施新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牌照。根据新规,宜昌市场上销售的各种品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经经销商申报,由该市质监局、工商局和公安局三部门联合进行专业审核,合格的将被列入名录,并给经销商颁发《登记上牌合格目录证书》,不合格的品牌和型号将不能到交警部门上牌照。
据悉,三方专家们主要对于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车身前叉及车架组合件硬度不达标、制动性能不合格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查,不合格者直接否决。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看经销商是否持有《登记上牌合格目录证书》。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