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8月28日公布:4批次电动车铅酸电池抽查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8月28日公布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个省97家企业生产的97种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依据《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GB/T 22199-2008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标志、外形尺寸、2h率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能力、过放电、-15℃低温容量、开闭阀压力、安全性、耐振动、防爆能力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其中4批次产品过放电项目不合格,涉及河北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环球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莱州华鲁蓄电池有限公司、青岛赛力尔蓄电池有限公司等企业。此外,宿迁博远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批次产品,2h率容量、充电接受能力项目不合格。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在下一步工作中,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摘编:hejuelin; 摘编日期: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