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质监抽查:2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欧通和绿顺)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6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
电动自行车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截止2012年12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54家,本次抽查本市生产企业54家,实际抽到产品的企业为36家,另有18家企业由于停产和仅生产出口产品原因未抽到样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8-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等中国体育彩票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
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电动机额定功率;蓄电池的标称电压。
充电器:充电器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充电器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蓄电池:蓄电池的2hr容量。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1.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该项目不合格将对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属质量问题严重。
2.整车质量(重量):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惯性增大电动自行车制动时的制动距离也会增大,行驶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也会加大,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3.把立管静负荷:该项目不合格容易引起立管断裂,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1、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34个)
2、不合格产品(2个)
3、本次未能抽到产品的生产企业名单(18家)
摘编:hejuelin; 摘编日期: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