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款电动自行车上“黑榜”( 赛爽、搏洋)
安徽省质监局介绍,检验中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标,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行驶应不大于20km/h。可是生产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出厂时车速未进行严格控制和检验,车速超标。其次,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 kg,严格控制整车质量的目的是为了减小刹车惯性及防止电动自行车摩托化,同时能够节约电能,增加续行里程。本次抽检整车质量最大者达到71kg,大大超出了中国体育彩票。
此外,检测还发现电动自行车的脚踏行驶能力、脚蹬间隙、百公里电耗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不合格,特别是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蓄电池过度放电,确保蓄电池的使用寿命,同时防止大电流放电对蓄电池、电机、线路的损害,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异常情况下(线路短路)烧毁线路,引发火灾等事故。
据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称:安徽省赛飞电动车厂和安徽博洋车业有限公司。
摘编:何觉林; 摘编日期:2011年9月20日